长沙阳光100
2021年1月31日,开屏新闻以《长沙一小区4次组建业委会均未成功:业主公开疑似物业行贿清单被拘》为题报道了“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小区成立业委会遇阻的种种乱象。
该小区自2004年楼盘开发销售以来,业主们曾4次试图组建业主委员会,却始终未能如愿。甚至部分业主遭遇碰瓷,车辆被喷漆、扎胎、被不明身份人员跟踪、殴打等。有业主在物业公司垃圾桶里捡到一摞文本资料后,一部分涉嫌“行贿”的资料被公开,当事业主随即被当地派出所拘留10日。很多业主认为,业委会选举失败的部分原因,或许就隐藏在物业公司的财务信息里。
为此,业主要求公开物业账目明细,物业方不同意,双方将纠纷诉至法院。2020年11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业主们的诉讼请求。业主们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要求物业公开账目明细。
2021年4月30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物业公司需在30日内,向业主公开自2010年3月28日以来关于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支出情况所涉及的合同、收款凭证、银行交易明细等原始凭证,并允许业主查阅、复印、拍照。物业公司表示,不服判决,将会申诉。
▲“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小区
筹备成立业委会后 业主与物业恩怨四起
2018年春末夏初,“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小区的两位业主秦厚刚与肖协和发起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倡议,并在筹备组成立后就选举产生了监事会。
但在此期间,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的两名代表的私家车,两次被人喷撒油漆,油漆所写呈“狗”“还钱”字样。按照物业公司负责人的说法,嫌疑人只是一名离职保安,与其中一位业主有私人矛盾。出于物业公司没有保护好业主车辆,业主从物业公司获得了一笔赔偿金,“仅仅是因为我们服务没到位,绝对不是替嫌疑人赔偿损失。”这名负责人强调。此后,数位积极参与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发现其私家车轮胎几次遭遇扎钉。
▲两名代表的私家车被人喷撒油漆
多位业主向记者出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在业委会选举投票期间,有开发商销售人员以及物业公司人员散布言论,要求不要将选票投给几位与阳光100无关联的业主代表,或者投弃权票。其中一些截图还显示,如果弃权或投反对票,就可以得到100元的微信红包。 对此,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对这类事情不知情。
更可怕的是,一些筹备积极分子受到直接的人身威胁。筹备组成员黄小俊家数次遭遇几位不明身份者敲门,此后其妻子和孩子也被人跟踪。
筹备组成员秦厚刚曾与两位不明身份者进行过面对面沟通,“他们说:‘是别人出钱请我们来,只要肖协和、黄小俊退出筹备组,我们就不再来骚扰了。’”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对此不知情,并明确否认物业公司与此事相关。
与之相反的是,小区保安曾一度阻挠志愿者动员业主成立业委会的工作。据志愿者提供的多份视频显示,当志愿者挨家挨户敲门动员其他业主参与选举成立业委会时,保安以“扰民”为由经常直接挡住去路,或者挡在门前不允许其敲门。为此,有业主被保安推倒,也有保安与业主擦身而过,保安竟然顺势倒地,并卧地不起。
2019年上半年的一天,业主孙特颖与秦厚刚前往物业公司时,意外发现垃圾桶内有不少废弃文件,两名业主全部捡起带回了家。
多位业委会成员对捡到的文件进行了查阅,发现其中的账务信息显示出异常:除了一些疑似行贿社区、街道办工作人员的“关系维护费”,还有两张财务报表显示,物业公司涉嫌向社区和交警队分别行贿两万元。
▲疑似物业“行贿”单据
起初他们将材料举报到纪委等多个相关部门,几个月后,孙特颖公开了材料。当地派出所接到物业公司和涉事交警队报案,以孙特颖擅自传播未经查实的资料为由,将其行政拘留10天。
此后,孙特颖发起行政诉讼,根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裁决撤销了派出所对孙特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孙特颖与派出所的行政官司结束后,其收到了被告方的诉讼材料,根据相关笔录,物业公司和交警均否认了2万元的经济往来。
2020年1月25日,业主再赴岳麓区纪委问询举报结果时,一位副书记表示情况仍在调查中。
质疑小区物业账目不清 业主起诉物业公司
物业和业主在经历了种种矛盾后,小区业主第四次成立业委会的工作还是流产了。2019年1月31日,在社区、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等部门和人员的见证下,业委会7名成员被选出来。但街道办对此并不认可,并指选举超期,拒绝为业委会备案。
但物业与业主的恩怨依旧未能化解,多名业主指出物业账目存在猫腻,账目并不清晰。
秦厚刚介绍,小区现有4期、8000余户业主,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月1.6元/平方米。公共收益部分还包括基站、小区出入口等公共区域摆摊租金、停车场等5块商业收入。
业主对物业每年在小区公告栏张贴的收支明细公示产生了疑虑,“每年张贴出来的公共收益都是负数,我们对此表示怀疑。”秦厚刚说。多名业主曾以个人身份,向物业提出申请,要求查阅账目明细,但交涉多次未能如愿,“物业说我们没成立业委会,无权查看,每次都让我们‘看公示就是了’”。
但业主认为,公示的账目过于简略,无法了解具体清楚。在业委会迟迟不能成立的情况下,2019年秦厚刚和其他3名业主对物业提起诉讼,要求行使业主知情权,查阅监督物业账目明细。
业主诉称,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需公开自2004年7月16日至今的业主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以及支出情况所涉及的合同、收款凭证、银行交易明细等原始凭证,并允许查阅、复印和拍照。
据《法制周报》报道,在2020年10月30日的庭审中,“业主知情权的范围界定”“公示主体应为业委会还是物业”等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物业方及律师认为,每年小区物业服务、公共部位经营收支明细,物业已在小区公示栏进行过公示,已经履行了物业管理服务义务。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业主们请求中要求公布的资料等,公布的主体均为业主委员会。而业主们要求公开原始凭证,并查阅复印和拍照,属于擅自扩大业主知情权的范围。业主要求查阅原始凭证的提供、复印拍照等要求,超出业主知情权的权利范围,且无法律依据。
对此,业主方及律师则回应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可以监督物业服务,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因业委会未正式投入工作,一直以来,小区是由物业对共用设备设施进行使用和管理。据《合同法》,合同义务不仅包括合同约定的本身条款,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义务,合同中虽无约定的义务,但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有公开的法定义务。
业主方代理律师表示,目前的确尚无明确法律条文规定,物业公司需要公示财务账目原始资料。但基于法律保障维护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立法精神,在小区还没有业委会,物业暂时代管公共收益部分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除了履行张榜公示的基本义务外,当业主对账目提出质疑时,理应保障业主知情权。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业主们的诉讼请求。业主们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要求物业公开账目明细。
二审法院支持业主诉求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收支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关于共有部分使用及收支情况的合同、收款凭证等原始凭证与业主利益紧密相关,属于依法应当向业主公开的内容。结合本案事实,阳光壹佰物业公司自小区建成后既对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管理,收取收益,并负责该部分收益的支出。
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告栏中以张贴方式公示了物业服务费收支明细和公共部分经营收支明细,但该明细仅简单列明各项收入及支出的数额,小区业主的知情权及监督权难以通过该表落实。
虽然相关原始凭证不便在公告栏直接公示,但阳光壹佰物业公司应向申请查阅、拍照、复印相关原始凭证的业主公开相关资料,并准许业主查询、拍照、复印。业主提出愿自行承担复印费用,并给予物业公司预留合理时间整理相关凭证,故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向其公开部分使用和收益情况的原始凭证,并允许其查阅、复印、拍照,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今年4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应向业主公开自2010年3月以来的关于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及支出情况所涉及的合同、收款凭证、银行交易明细等原始凭证,并允许其查阅、复印和拍照。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对此,秦厚刚说:“我申请公开账目,主要目的并不是去查证物业公司是否涉嫌行贿的问题,而是要让业主掌握小区的实际收支情况,以此监督物业公司的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将预留时间给物业公司整理材料,如果到时候对方不配合我将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二审判决,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先生说:“企业每一年都已将相关账目进行公示,我们对二审判决有不同意见,将会继续申诉。”
开屏新闻首席记者 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