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政府 海宁市
海宁交警最新实名曝光
153辆涉案车辆的车主
请来接受处理
公告
2019年12月31日前,共有153辆车辆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请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证明、凭证)到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具体车辆详见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
特此公告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25日
2019年12月涉案车辆公告清册
除了153辆涉案车辆公告
2月24日
海宁交警部门还公开曝光了
2019年严重交通违法人员
驾驶证吊销公告(已更新)
海宁共212人其中有2人终生禁驾
同时曝光的还有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公告(2020年1月)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2020年1月)
2019年第四季度公告牌证作废清单
2019年12月逾期检验机动车公告清单
2019年12月逾期报废机动车公告
2019年严重交通违法人员驾驶证吊销公告(已更新)
说明:上述数据查询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因业务归档、系统更新等因素,以车管所数据核查为准,如有异议请致电87233317核查。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公告(2020年1月)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说明:上述数据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因业务归档、系统更新等因素,以车管所数据核查为准,如有异议请致电87233317核查。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2020年1月)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到12分,且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已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上述机动车驾驶人在接受学习并考试合格、清分后,其被公告停止使用的机动车驾驶证方能自行恢复。
说明:上述数据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因业务归档、系统更新等因素,以车管所数据核查为准,如有异议请致电87233317核查。
2019年第四季度公告牌证作废清单
下列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登记作废。
说明:上述数据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因业务归档、系统更新等因素,以车管所数据核查为准,如有异议请致电87233317核查。
2019年12月逾期检验机动车公告清单
说明:上述数据查询截止时间说明:上述数据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因业务归档、系统更新等因素,以车管所数据核查为准,如有异议请致电87233317核查。为2020年1月14日,因业务归档、系统更新等因素,以车管所数据核查为准,如有异议请致电87233317核查。
2019年12月逾期报废机动车公告
至2019年12月31日,下列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严厉查处,请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将机动车及相应牌证送机动车回收报废企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二0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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